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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教育部留學獎學金1月27日開始報名


  教育部一般公費留學每學門錄取名額每年至多3名,為彌補報考學生一旦名落孫山,即需再等一年的缺憾,教育部公費留學制度遂於2004年增列「留學獎學 金」。此獎學金特色在於破除了學門的限制,並且完全採用書面審核的方式,雖然領取金額比一般公費少,不過名額卻遠較一般公費留考多。自2007年起,留學 獎學金名額更自原定140人擴充為208人,其中甲類預定錄取158人(含新增清寒優秀獎學金生名額8人)、乙類50人,教育部希望能藉此讓更多留學生受 益。


留學獎學金甄試內容如下:


名額


甲類158名;乙類50名


支領期限


首次核發一年,第二年需重新申請


獎助內容


留學地日本者為2萬5千美元


報名資格


(1)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博士班1年以上在學生,未獲博士學位者;(2)日語能力試驗2級以上;(3)經指導教授同意擬前往留學國家者;(4)最近3年內未曾出國留學;(5)未曾獲得此項公費留學者。


報名方法


一律採現場報名報名。報名時間,北部及南部地區為96年1月27日-29日,中部地區則為96年2月3日-5日。


甄試方法


(1)不限定學門。(2)繳交書類證件︰申請時並須提供相關研究計畫等以供審查,教育部會依留學學校系所之良窳及申請者過去學業表現及研究計畫等項目進行審查。


資料來源:取自教育部國際文教處-「2006年度公費留學考試簡章」



 


■相關洽詢


教育部國際文教處   http://rs.edu.tw/bicer/chines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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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kudai9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